依据《滕州市 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滕教体发〔2019〕42 号)和《荆河街道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荆联学字〔2019〕5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9年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实行“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探索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采取电子分送的办法招生”要求。
二、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计划
招生条件:只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荆河街道、善南街道、龙泉街道、北辛街道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服务区范围:杏坛路以南,善国路以西,铁路以东和铁路西荆河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区域(青啤大道以南:包括滕都帝景小区)。
龙泉街道荆善安居、善南小区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滕南中学报名就读。
招生计划:1500人
滕南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信息填报:7月15日发布招生简章,公开招生信息;7月17日00:00至7月18日20:00止,登录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网站(http://tnzx.tzjtzy.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2019年招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登记表打印:7月19日9:00后,登录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2019年招生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并打印《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2019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
1、7月20日8:00开始至7月22日17:30止,由学生家长(携本人身份证)带学生本人,持打印的《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2019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携带有效居住证明、户口本、接种证三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信息登记表上指定的时间到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院内指定报名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2、经现场审核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上交材料清单,收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家长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因家长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经初验,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材料,不予报名。经现场审核初验合格的收取代收款。
(三)学校复验审验材料
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部门、工商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落实。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学校将组织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家委会成员代表深入住户实地核查,入户实地核查发现提供的信息虚假的,不予录取。
(四)符合条件学生通知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
复验审核结束后,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名时告知)携带代收款凭证,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和上交材料的原件。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2019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独立房产、有房产证或上房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或省学籍管理平台打印的有效学籍证明)原件
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近期)
7、收交代收款:作业费15元、校服314元(含夏装2套86*2=172元和秋装1套142 元),合计329元。本代收款依据市教育局规定,期末据实核算。新课程助学、教辅、报刊等开学后再组织收取。
招生咨询
咨询时间:7月15日至23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咨询处:滕南中学南门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5085629(教导处) 5672300(办公室)
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
2019年7月15日
附: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凡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携带小学应届毕业证(或省学籍管理平台打印的有效学籍证明)、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上房手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相互印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一般不予认可,不作为主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①学生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旁系亲属一律不符合要求。旁系亲属如:伯父、叔父、伯母、婶母、姑、舅、姨等。
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包含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2、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居住证明:指报名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拥有的住房证明。并且,有效住房证明的房主与报名学生在户口上能体现出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效住房证明房主的名字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名字是父母的另一方,必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同样)。
有效住房证明指以下情况:
⑴房产证。(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
⑵涉及拆迁的,本服务区范围内的由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拆迁验收号、结算证明、供暖缴费证明等)。
⑶城区内房产没有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户口本外,还要提供水、电、燃气、有线电视交费手续和至少一年的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学校将组织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家委会成员代表深入住户实地核查。
⑷新购住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燃气、暖气开口票据等)。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
⑸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经司法部门鉴定的《司法见证书》(或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燃气、暖气开口票据等)。
⑹荆河街道荆河南岸西部村居必须提供原始户口本,没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房产手续。实在无法确定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到实地调查。
⑺对于学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居住的,需同时提供有效住房证明、相关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上有学生直系亲属转出、转入记录,结婚证等)。
⑻租房居住的不予认可。
(二)现场初验材料
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初验提供的材料。经初验,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材料,不予登记信息。
(三)填写上交材料清单,签订报名承诺书,学校复验审验材料
经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上交材料清单,收取相关材料,留待进一步审验。
同时,家长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对材料进行复验审核,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退回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如因家长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将予退回,不接受报名。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并将涉嫌伪造证件等线索提供给公安、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查处。
(四)入学报到
凡已领取我校新生入学通知书的学生,按照入学通知书的时间携带《入学通知书》、《交款凭证》入班报到,参加军训,接受入学教育。
二、招生说明
实行择校备案制度。对放弃原招生范围学校就读资格,自行选择滕南中学就读的学生,在入学、转学时需填写择校学生意向表。学校将择校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存档备案,同时在注册新生学籍时进行标注,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一律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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