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体局
关于开展 2023 年“一师一优课”
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枣庄市教育局工作安排,2023 年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就开展活动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未参加 2022 年山东省“互 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研修的人员和研修不合格人员不得参评。
二、活动安排
为增强优课质量,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 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2023 年“优课”创建活动方案,参照优课创建目录(附件 4),拍摄课堂实录,严 格“优课”评选,保证活动实效。根据分配名额,评选上报的优秀课例,经公示后,分学段学 科按排名顺序(排名不得有并列)上报,并将单位《2023 年滕 州市“优课”信息汇总表》(附件 3)发送到指定邮箱。2023 年 8 月 31 日 17:00 前按照“优课”创建标准说明(附件 2),将制 作完成的“优课”上传到枣庄智慧教育云平台(平台地址: http://sspt.tzjtzy.cn/)进行晒课、赛课。登录方式和方法另 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各单位优课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1。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和民办学校要认真总结上 一学年开展活动的经验,安排专人做好课例技术指导、推送及后续与省市“优课”平台对接工作,确保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 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教研指导工作, 切实提高教师“优课”课例质量。各级电教部门要为“优课”评选活动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抓好组织实施,为教师参加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要坚持立德树人原则,突出新课改精神,科学确立教学目标,有效整合教学内容,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策略,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 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四)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和民办学校要把教师参加 “活动”情况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五)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在创课活动中要注重实效,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 “重复课”,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上报。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学校要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17:00 前将《2023 年“优课”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 箱 tz5598212@126.com,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滕州 市教体局 519 室。
附件:
1.2023 年滕州市“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 年“优课”创建标准说明
3.2023 年滕州市“优课”信息汇总表
4.2023 年一师一优课活动课例征集目录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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